1.根据孩子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儿童抚养的金额。父母亲可同意孩子随一方生活,由抚养人承担孩子的全部抚养费。但是经核实,抚养方对抚养者的抚养费显然无法保证抚养费,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批准。
2.抚养费定期支付,有条件者可以一次性支付。对于一方没有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产对子女抚养费进行折抵。
3.通常直到孩子十八岁为止,抚养费的给付期限。十六岁或不满十八岁,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又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对尚在上学的成人儿童,如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