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亲无故探视权不存在特殊情况,只要子女不拒绝父母探视,离婚后子女的探视权即为永久。探访权,也称为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父亲或母亲一方在探视、联络、会面、交往和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父母离异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父母,有权探望孩子,另一方有义务帮助孩子。执行探访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约定,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裁定。父母亲探望子女,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的,人民法院有权暂停探望;中止事由消失后,探望权应当恢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