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和对方的态度。一般说来,如果对方不接受一次性付款,法院判决其一次性付款的可能性不大。但是它并不是绝对的,要求一次性付款也是有相应法律依据的,《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抚育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当事人约定不成,或其协议不予批准时,应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并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实际生活水平等方面作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