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公民集体或集体拥有的、属于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的国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此项权利的权利主体是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是集体所有的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使用;权利内容由合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
第七条实行家庭承包的,按下列程序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一)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一式两份报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报送的材料予以初审。材料符合规定的,及时登记造册,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书面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补正。(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