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证件驾驶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具体情况由谁负责,而非无证驾驶一方必然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可以根据下列标准来划分责任:
(一)道路交通事故是由于一方过失造成的,应负全责;
(二)由于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失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及过错的严重性,分别承担主要、相等和次要责任;
(三)当事方没有过错而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