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起诉状。当然也可以到法院口头起诉,法院会做相应的记录。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结婚证原件这是离婚时必须要出示的资料,那是夫妻关系存在的证明。
3、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这主要是针对有抚养权之争的,没有孩子的自然不用提供。
5、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名称、规格、件数、价值等方面的内容。夫妻离婚,财产分配这是必不可少的,所以需要当事人提供夫妻共同财产清单。二十一世纪,新时代支持自由开放的婚姻观念,离婚已经逐渐摆脱了被愚昧落后,被人瞧不起的尴尬现状。在分居两地,慎重做出离婚的选择时,要认真的了解离婚的条件和离婚官司起诉地的要求,做好充分的准备,达成离婚的目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