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要程序。作为民事诉讼中一项极具特色的制度,诉前调解程序是以当事人合意为基础的一种灵活、快捷的纠纷解决方式。在离婚案件中调解仍然很重要。它是离婚诉讼中必需的程序,在辩论结束后,由法院组织离婚双方进行调解。和解和解,是由法院根据当事人的意愿达成的调解协议,是你自己选择调解的结果。当双方无法和解时,有利于平静、妥善地处理离婚所涉及的各个方面的问题。就算调解好了,双方仍然坚持离婚,也可以调解离婚。调停离婚有助解决财产与子女问题,并由此产生的调解离婚协议,一般双方都能自觉履行。自然地,通过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能强迫;调解也不是无原则的,而是应本着合法的原则,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