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机构主持下,自愿、平等、自愿地协商,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后,结束诉讼活动。调处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这不仅是对双方当事人协商结果的记载,也是人民法院确认当事人调解协议的证明。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