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离婚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
(一)物质损害赔偿包括:收集另一方有重婚行为证据的费用.检控费.律师费用等直接物质损失。
(二)由于我国缺乏关于精神损害的明确标准,对于婚外关系离婚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也没有明确的标准。实际上,由于婚外情发生几率的上升,婚外情离婚赔偿仍有许多人希望了解。实际上,需要按照下列标准来决定:
1.婚外情无过错方精神受损的程度。可考虑受害者受到的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例如,是否出现愤怒.恐惧.焦虑.沮丧.悲伤等情绪障碍;是否由于精神和情感的损伤而生病;是否精神抑郁.恍惚,影响工作和生活;是否有精神疾病等等。因损害结果涉及人身、心理等方面,有必要时可委托医疗单位作出相应判断。
2.婚外情过错方的特定脱轨情节。与通奸相比,重婚过错行为更加严重,危害更大,情节恶劣。但相对来说,通奸的情节比较轻微。
3.婚外情过错方的过错程度。例如,婚外情一方与第三者的行为,是否会对无过错方的生命产生严重影响。
4.其他有关因素。若双方婚龄、结婚年限较短、夫妻双方婚后感情、无过错方对婚姻生活的支付等因素应作为赔偿的考虑因素。应当指出,在实际生活中,若无过错方想要离婚,只有收集到证明配偶有出轨的证据,才能向法庭提出离婚诉讼,并且可以要求对过错方进行离婚赔偿。假如你不知道搜集哪些证据,或者不知道如何搜集证据,那就先向专业律师咨询。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