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主审法官确定当事人是否到庭。逐条核实被告姓名.国籍.籍贯.出生年月.学历.职业.住址.犯罪历史,是否收到起诉.收到起诉需时间。若被告为少数,国家未精通汉语,应配有翻译,如被告未满18岁,应通知其监护人到庭,并指定辩护律师。若被告没有收到起诉书或收到起诉书不满十天,则需延期审理。
2.声明案情来源。通知当事人今天法院审理的是某某检察院控告某人涉嫌犯某某罪。
3.宣布合议庭的成员.书记员.检察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名单;向双方当事人告知合议庭成员.检察官.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的权利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