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一般可以按照每月总收入的20%到30%来支付抚育费。支付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以适当增加,但一般不能超过每月总收入的50%。没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实务上,有不少人认为对方工资的20~30%为标准。事实上,这个观点并不完全正确。
除参考工资收入比例标准外,儿童的实际需求及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也是相当重要的参考。抚养责任是父母双方都应承担的义务,那么,子女每月的抚养费实际上已经达到4000~6000元,显然没有这种必要。所以,不能按工资收入的比例来计算子女抚养费。关于抚养费的上列,我国并未作出统一规定,即确定抚养费金额时,需结合家庭的具体情况进行计算。孩子18岁后,孩子就不能独立生活,处于学习阶段,家长原则上只能到孩子18岁才能成年,处于学习阶段,父母有能力时,才能继续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