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斗殴可能会被判3-14天。根据《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对被拘留者,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三天内羁押,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例中,提请审议的批准期限可以延长一至四天。
法院应在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之日起七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由人民检察院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并及时报告人民检察院。
情节严重的,应当继续侦查,并符合监视居住条件的,应当予以行政拘留或者监视居住。一般来讲,刑事拘留不超过14天。同时,《刑法》也规定: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也就是说,在例外情况下,刑事拘留可以延长至37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