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男方确实无力支付抚养费,可与养子女一方协议缓付或以其他方式折抵抚养费,但若女方既无财产又无支付能力,另一方应全部承担抚养责任。即便申请法院执行也不会因为无财产执行而无实际意义的离婚,对抚养孩子的抚养费用应由协议或判决裁决来履行,这既是法定义务,也是对父母的一项基本道德义务。
而且按照执行工作条款第十九条,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养费、抚养费等内容的法律文书,可以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即对于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养费内容的有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由法院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