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哺乳不满两岁的儿童外,原则上将判给母亲以外,其余时间均可判给父亲。法律上判决下列情况给男方:1。女方患有恶性传染疾病,或者有其他严重疾病,影响子女成长。
2.女方长期不回家,且不履行抚养义务。
3.男性已经接受了绝育手术,或者丧失生育能力。
4.男性比女性更年长,再婚的几率更低,而女性则处于更好的生育期。
5.有可能对子女产生影响的不良嗜好或其他素质问题。
6.女性收入较低,工作不稳定,也没有固定住处。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