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缉犯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1.被通缉者必须是嫌疑犯;2。2.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3.该嫌疑犯因逃避法律责任而下落不明。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发出通缉令,并采取有效措施实施抓捕。《通缉令》是指公安机关根据法律对在逃犯罪嫌疑人下达的书面指令。
一般情况下,应写下被搜查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衣着、语音、长相等特点及所犯罪行等,并附照片,并加盖出版机构印章。收缴归案后,发布通缉令的机关应当通知撤消其命令。
《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