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必要被判刑,但是判决的可能性更大。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可先羁押:(一)预谋犯罪,实施犯罪或在犯罪后立即被发觉的;

(二)被受害人或亲眼看到的人指认为犯罪的;

(三)在其周围或住所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试图自杀、逃走或在逃亡之后;

(五)可能存在破坏、伪造证据或串供的;

(六)不具真名、住址、身份不明者;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嫌疑较大的。

对于犯有罪行的人,在被刑事拘留之后不一定被逮捕,警察在其拘留所中还搜集了足够的证据证明其犯罪事实,此时发现其对社会并不构成严重危害,在这一情况下,一般情况下,不会因逮捕而限制其人身自由,而会释放被拘留者。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