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哺乳不满两岁的儿童外,原则上将判给母亲,其余时间均可判给父亲。法律上判决下列情况给男方:1、女方患有恶性传染疾病,或者有其他严重疾病,影响子女成长。
女方长期不回家,且无赡养义务。
3、男方进行了绝育手术,或者是丧失了生育能力。
四、男方年龄偏大,再婚的可能性不大,而女方则处于一个良好的生育期。
5、女性有不良嗜好或者是其他素质问题,都可能影响到孩子。
6、女方收入较低,工作不稳定,无固定住处。总而言之,相对来说,如果当事人有上述情况之一,那么法官对子女抚养权给予男方的可能性较大,但也不是绝对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