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抚养费的具体数额没有明确规定,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判定.确定抚养费数额时,一般按三大标准确定。1.儿童的实际需求。像孩子在不同年龄的需求也不一样,随着年龄的增长,学费.教育费用.生活费用等等也会改变。
2.父母双方都能负担。赡养费用并非无计可施,而是要切合赡养人的能力、其工资、财产、身体状况、如果一方有残疾或生病,自己的生活无法自理时,此时抚养费也应另当别论。
3.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各地区的生活水平各不相同,如上海与一个乡镇相比,消费水平明显不同.价格水平、教育费用等也存在着很大的差距,要根据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