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支付一部或全部生活费、教育费用的数额和期限,由双方当事人商定,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就儿童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用达成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合理要求,超出协议或判决的原定金额。
对抚育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标准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如果是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以按照每月总收入的20%到30%来支付。
支付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以适当增加,但一般不能超过每月总收入的50%。没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增加或降低以上比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