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内分居,子女可以请求未履行抚养义务的一方支付抚养费;离婚纠纷中,与子女同住一方也可以要求对方补付婚内抚养费。

婚姻法律第21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抚养和扶养的义务。如果父母未能履行抚养义务,未成年的或无法独立生活的孩子,则有权向父母支付抚养费。

婚姻法律司法解释(三)第3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一方或一方拒绝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无法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仅仅要求支付婚内抚养费,而没有提出离婚要求的,应当作为原告。

配偶分居期间,请求支付婚内抚养费,但并没有同时要求离婚的,应当以未成年子女为原告;如果有一方提出离婚诉讼,则在离婚诉讼中一并提出。

3.在确定婚内抚养费金额时,在支付方分居期间,按20%-30%的比例,按发款者的月薪确定。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来决定。如果是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以按照每月总收入的20%到30%来支付。支付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以适当增加,但一般不能超过每月总收入的50%。没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增加或降低以上比例。

4.婚内分居期间的抚养费没有分开计算,如果要求某一特定金额,则由法院酌情确定具体金额。

当原告请求婚内分居期间的抚养费时,其请求补缴按月支付数额×,而非按月支付,而应由法院酌情决定赔偿金额。

5.夫妻双方分居,一方不支付抚养费,未成年子女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分居期间的抚养费,可以同时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由于父母离婚,且一方未尽抚养义务而起诉要求分居期间的抚养费,同时请求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扶助和相应金额。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二十六条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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