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在刑事诉讼中,拘留时间最长为14天。多名犯罪嫌疑人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羁押时间不超过37日。羁押本质上就是一种逮捕,决定对其实施拘留,对其实施拘禁,对其予以逮捕,并非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拘留期是一种专门名词,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活动中被捕后至侦查结束的期间。尽管从法律上讲,并不包括刑事拘留期。
但涉嫌诈骗罪,犯罪嫌疑人实际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期限包括刑事拘留、逮捕两个阶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后的羁押时间不能超过2个月。情节复杂,期满后不能结案的,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在上述规定期限内无法侦查终结的下列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延期2个月:(一)交通非常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㈡严重的犯罪团伙案件;㈢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第四、犯罪范围广泛,难以取证的重大复杂案件。
根据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可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但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延长2个月。所以,如果上述情形全部加起来,侦查羁押期应不超过7个月,但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大罪行时,自发现之日起按照上述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
另一种情况是,犯罪嫌疑人不说真名、住址、身份不明,侦查拘留期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算,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还可将其自报姓名移交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有关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应当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的时限,对有关案件进行审理。罪犯可以聘请相关律师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关案件的审理,依照我国法律进行相关审理,我国法院是按规定作出判决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