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人,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此处所说的“从轻”是法定刑的下限;此处的“减刑”是法定刑的下一级,如应判五年以上的,应判处五年以下刑罚。
2.对不满十六岁的人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监护人对其进行管教;必要时,还可接受政府的管教。「必要时」,指家中无人管教或父母.其他监护人缺乏管教能力.或群众.或基层组织.居民委员会.当政府强烈要求政府接受教养时,政府可从社会保护的角度出发,可由政府接纳并接受教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