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就儿童生活环境收集证据。离婚案中子女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若双方离婚,但其中一方离学校比较近,或者是居住环境成熟,对子女入学.生活最有利,当然获得子女抚养权的可能性也会更大。所以,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2.双方基本条件的证据。即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别很小,但不表示就没有差。例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对于争取子女抚养权尤其重要,因为直接抚育人的思想品质,将直接影响到下一代的健康成长。所以,获得这方面的证据,就显得更为重要。
3.双方家长基本条件的证据。都市人的生活节奏比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中的任何一方,尤其是学前子女,通常是由一方的父母带来。所以,孩子以前的生活环境,再加上长期带孩子的家长的看法和身体状况,往往也是影响子女抚养权的重要方面。
4.儿童的意见很重要。一般说来,法庭在处理抚养费问题时,会仔细听取十岁以上儿童的意见,并将记录记录在案。离异前或离婚期间,做好子女的思想工作,使子女愿意与自己同生活,尤为重要。尽管这会给他们带来伤害,但是这种伤害是无法避免的,让一个孩子被最有利于其成长的一方抚养,就算是它的补救吧。
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在夫妻双方缔结离婚协议时,双方在离婚协议中达成一致后,可由子女抚养,但若是双方不能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应根据有利于儿童成长的原则对其抚养权归属作出判决,但注意:无扶养权的一方对子女享有探视权,而另一方无权剥夺其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