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斗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具体规定如下: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对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者,处五天以上十天以下拘留,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拘留5天或500元以下罚款。
如遇下述情况,可处十天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五百元至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或六十周岁以上者;(三)打人;伤人或打人,伤及多人。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