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二千万属于数额特别大的,可以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不符合缓刑条件的,不得给予缓刑。第21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第212条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犯挪用资金罪,充分发挥其职权,将本单位资金用于个人使用或借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归还的,或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从事营利活动,或从事非法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可判处三年至十年徒刑。

对从事公务的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的人员,有前款行为者,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相关法条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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