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双重支付误工费和停工留薪。
1.两者均为在特定时期内由于受伤医疗而造成不能正常工作,但两者均可得到相应的补偿或补偿。
其实有两种不同的观念。
2.停业保留薪金是《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概念,它由雇主单位负责,也就是该部门。
分薪制由雇主支付。
3.误工费是一项人身损害赔偿,肇事者是犯下加害行为的人。所以受伤的员工没有。
可以向雇主提出停业停业工资及误工费的请求。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