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忽损害公共电信设施罪的客体要件是与通信有关的公共安全,其客观要件是过失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主要件为一般主体。主观性表现为过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