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民可利用自己的股份进行投资,但须符合下列条件:
1.出资股权由出资人合法持有,可依法转让。
2.出资股权没有权利瑕疵或权利负担。
3.出资人已经履行了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
4.出资的股权已经依法得到估价。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