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因为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民法典》已经得到了明确的确认。在法律已经确认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不应以诉讼时效驳回诉讼请求。只要发生侵害,当事人可以诉诸法院,法院则应该受理。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师!
《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