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书有法律效力,现在有些家庭里,妻子都会拿着一份担保书。这种类型的担保通常出现在一方(主要是男方)有婚外情,赌博、吸毒、家庭暴力等行为之后,为了挽回婚姻,不得不相互承认书面的错误,保证以后将“痛改前非”,并约定将来如再发生类似问题而导致离婚,他说:「财产归对方」、「自愿放弃子女抚养权等。
这样的保证书在现实生活中并不罕见,但是这种“承诺书”究竟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在离婚诉讼中是否能被法院采纳?
保证书对当事人有过错行为的记录,可作为当事人主张感情破裂、另一方有过错的直接证据,在离婚诉讼中有重要证明作用。
在《民法典》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的“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下,无过错方可要求损害赔偿。离异诺言,承诺内容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习俗,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是离婚,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也可以根据承诺内容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但是,如果一方使用暴力、强迫或其他与另一方意愿相抵触的手段迫使对方做出承诺或保证,另一方可在离婚时否认其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