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们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离婚手续应该在户口所在地办理。但有些夫妻常年住在外地,感情不和离婚,可在异地办离婚。如未达成协议,可在被申请人居住满一年或更长时间的地点提起离婚诉讼。还可提供在外地居住满一年的证明,办理离婚手续。但在外地也只能起诉离婚。外地离婚手续异地办理离婚手续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进行。程序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1.对离婚案提起诉讼,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要求解除婚姻关系。控告一方为原告,被诉一方当事人为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了诉讼义务。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满足四个条件。离异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所以,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程序的条件和特点:
①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②明确的被告;
③具有特定的诉讼要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地域管辖。提出离婚的当事人,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符合以上四项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受理。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提交一份。起诉书包含了下列内容:
①原告.被告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和目前住址;
②诉讼要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③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地址。法院裁定受理案件,离婚诉讼程序随即启动。
2.听审,是指人民法院收到起诉后,在作出判决之前,开始诉讼程序,直至作出判决之前所做调查工作的总和。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预审、调处三个阶段:
(1)审判前的准备。法院受理离婚诉讼后,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天内立案,诉讼状的复本应于立案后5天内送达被告,收到起诉状后15天内,被告应提交答辩状;审判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搜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替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在诉讼中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依法予以保全或先行给付。
(2)调解。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要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双方能够消除分歧,相互理解,进而达成离婚或和解协议。双方同意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员签字,经法院盖章。调解协议与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开庭。法院调解不成的,将进行开庭审理。将开庭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开庭日期。审判长在审判之前,由审判员确定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者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主审法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件,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随后,进行法庭调查,问询一方和一方陈述;告知其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朗读鉴定结论;出示证据。物证和音像资料;宣读调查记录。随后,法院开始辩论,原告和他的诉讼代理人、被告和他们的代理人都发言,双方都进行了辩论。3.判决依据庭审情况,应当再次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即作出宣判。法院的判决一律公开。在法庭宣判的,应当在十天内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在宣判后立即发出判决书。对离婚案进行初审。如一方对判决不服,可以向一级法院提出上诉,进行二审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