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夫妇已办理离婚登记,则离婚协议书于离婚登记生效之日起生效。双方应按照离婚协议书的规定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一般说来,离婚协议书是夫妻离婚前自由协商的结果,等于是处理了自己的权利,不能出尔反尔;如果夫妻双方对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不满,则不应该签署离婚协议书,也不去办理离婚登记。签订离婚协议书是一件大事,夫妻应慎重,谨慎处理,不可疏忽。假如办理离婚登记后,允许夫妻双方随意变更,那将导致离婚协议书变为一张纸条的后果,无法有效地约束夫妻。所以,离婚协议书在办理离婚登记后通常不能更改。然而,任何事情都有例外,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离婚协议书是可以变更的,办理离婚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