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妇女和男子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反悔,要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没有发现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应依法驳回该方的诉讼请求。从这一条可以看出,在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若发现签订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方可诉至法院要求撤销或变更。我们的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书只有经民政部门备案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讨论离婚协议书可以变更的问题,就需要区分不同时期的情况,看这一次是否进行了备案登记,即是上面提到的是否办理了离婚登记。并且离婚登记后,除欺诈、胁迫等情形外,不得变更离婚协议书。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