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夫妻分居满两年就可以离婚是片面的,前提是双方感情不和满两年才可以离婚。分手两年后,许多人遇到夫妻双方分居这一问题,自然就会认为分居时间到了一定期限就可以自动离婚。事实上,这种观念是错误的,婚姻是按照严格的法律程序缔结的一种夫妻关系,并不因时间的长短或个人、双方的意愿而导致或终止或失效。
所以,要想结束婚姻,还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离婚登记。
二是夫妻感情不和睦,导致长期分居时,双方可在意思表示真实的前提下达成离婚协议。若协议未能达成,我们将诉诸法律,并按法律程序行事。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