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提出离婚的夫妻双方同意的最后一次同居之日起算,至提出离婚诉讼(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状)之日止;
二、分开的时间要连续计算。如在分居后再次同居,则自同居后再计算分居时间,并终止前一次离婚,
这就是说,分开生活的时间应该是连续的,不能用分离前、后分离的时间来累积。注:法律上没有关于分居期限自动离婚的说法,只有分居两年以上才能视为感情破裂的依据。两个人在一起十年或者二十年以上,法律上也仍然是夫妻关系,只要没有民政局颁发的离婚证,那也不能算长时间分居。总之,就是没有依法办理离婚手续,分居多长时间都不会自动离婚。如双方可协商,可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不能协商,可到法院起诉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