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作出离婚这种民事案件的判决是有时间规定的,一般不能任意任意地、任意地拖延时间,其具体时间因程序不同而有所不同。

1.人民法院应在提起诉讼之日起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被告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答辩书。被告人作出答辩状的,应当于收到答辩状后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给原告。

2.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者。

3.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初审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同意,可延长六个月,并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由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对于已判决的上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再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如遇特殊情况需要,经本院院长批准。

4.审理的期限从立案之日算起,即立案至开庭所需时间,没有具体规定,要视法院的排期而定,到时法院将通知您。

相关法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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