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再婚丧偶后向子女支付抚养费的办法通常采用现金或实物形式支付,当然实物抵付时,应以同子女共同居住一方有相应的经济收人。赡养期通常为每月或由双方同意的某一特定时期支付。如果有条件的,或可能在日后找不到对方支付抚养费时,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具有支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没有经济来源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产折抵抚养费。无论丧偶与否,子女仍为父母之子,亦不管再婚,子女仍为父母之子。作为父母就应该履行抚养义务。
2.对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确定,双方可按照上述三项原则协商解决,无法达成协议的,由法院裁定。裁定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1)有固定收入。按每月总收入的20~30%来判定2)对于高收入的。如果按以上比例计算高于以上幅度的,可以突破以上范围3)对于无收入的。可以用他们的财产对孩子的抚养进行折价。如果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当支付抚养费,因为抚养孩子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为暂时没有收入就免除他们的义务,应该保证孩子的最低生活标准。4)对于孩子患有严重疾病.如出国读书(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以超过上述幅度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