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对其造成伤害或歧视。如果生或母亲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应承担孩子的生活和教育费用,直到孩子能够独立生活。""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有义务对子女进行教育和抚养;子女对父母有扶养义务。如果父母没有履行抚养义务,未成年的或者无法独立生活的孩子,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
少年保护法第十条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营造良好、和谐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监护义务及抚养义务。不得对未成年人施暴,禁止虐待和遗弃未成年人。显然,非婚生子女享有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即生父受教育和抚养权,而父亲则有义务对其进行教育。因此,如果孩子并非生养,也没有相应的抚养义务,但从综合情况来看,一般不会将孩子的生命置之不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