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37天的刑事拘留期限。羁押期满后,决定是逮捕还是其他强制措施。如超过拘留期,则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或释放被拘留者。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