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婚姻法》及有关司法解释中,抚养费包含了教育、生活费、医疗等方面的费用,而没有最低限度。夫妇原则上各负担50%,但因为孩子是随夫妻一方生活,因此表明对方将向抚养孩子的当事人支付50%的抚养费。生活费用按当地平均生活水平、教育费用、医疗凭票据结算。假如有年满18岁的孩子,但仍在接受高中教育,不能独立生活,因此仍有权要求父母承担教育、生活、医疗等费用。
《婚姻法》子女抚养费的数额,主要依据三个方面:1.子女的实际需求;2.父母负担能力;3.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离异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根据收入情况分为:有固定收入的,一般可以在每月总收入中占20%-30%。抚养两个以上的孩子的比例可以适当增加,但一般不能超过月收入的50%。这儿的月总收入是指总工资,包括工资。奖金等等。可以申请法院的调查令进行调查。没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以根据该年度的收入或该行业的年平均收入确定。
通常以每年平均人均收入.年平均生活费用为依据,参照《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确定。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如长期患病,或者孩子有残疾的,可以适当增加。抚养费用没有下限,也没有上限,假设,孩子自己出生在低保家庭,离婚后孩子每月的抚养费可能就是两三百元左右,这与父母月收入过万的单亲孩子无法相提并论。因此,实际上政府根本不干预夫妻离异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关于这一标准在法律上也没有特别明确的规定,但却有相应的参照规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