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和审查检察院移送起诉的案件后,一般都会公开审理,但涉及国家机密或个人隐私的案件除外。法院审理后,根据查明的事实.证据及相关法律规定,分别作出如下判决: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认定被告人有罪的,依法作出有罪判决;
2.根据法律确定被告无罪的,作出无罪判决;
3.证据不足,不能判定被告有罪,并且提供的证据不足.被控罪行不成立的无罪判决。判决书宣布后,如果被告人和检察院没有上诉或抗诉,判决于10日后生效并交付执行。被告如不服判决,可在10天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提起上诉。检察机关对判决不服可以提出抗诉。
在收到上诉或抗诉之后,二审法院可以进行,也可以只进行书面听证。如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的,则维持原判决;认为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正确但适用法律错误的,撤销原判决,直接改判;原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违反程序的,撤销原判,重新审理。
一审法院的判决为终审判决,一般而言,刑事诉讼程序就这样结束了。总之,刑事案件办理要经过很多环节,检察院批捕时,案件仍在第一阶段,即公安机关侦查。没有明确的时间规定,从批捕到审判,一般案件可能要五六个月,复杂案件就说不准,一、两年就有可能。如对初审判决不服,也可以继续上诉。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一)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
(二)违反回避制度的;
(三)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