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不批准逮捕,当天能否放人,需要看公安机关何时收到不批准逮捕通知,收到后立即释放。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拘留者,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羁押三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例外情况下,提请审议的批准期限可延长一至四天。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犯,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长至30日。

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七天内,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不批准逮捕的,应当由人民检察院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并及时向人民检察院报告。如需继续侦查,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2.第九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认为有错误时,可以请求复议,但被羁押者必须立即获释。观点不被接受的,可上交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高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复查,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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