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列情况不可逮捕:(1)情节很轻.危害很小,(2)罪行不被视为犯罪;(2)该罪行已超过追诉时效期限;(3)免受赦令;(4)根据刑法告知才处理的罪行,未告知或撤回告知的;(5)嫌疑人.被指控人死亡;(6)其他法律规定不能追究刑事责任。2.涉嫌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较轻,且无其他重大犯罪嫌疑,具备下列情况之一,不予以逮捕:(1)嫌疑人为预备犯.中止犯.或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

(2)主观恶性不大,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犯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积极退赃.赔偿损失.确有悔罪表现的。(3)过失犯罪的嫌疑犯,犯罪后有悔改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积极赔偿损失。(4)犯罪嫌疑人与受害人双方根据刑法相关条款达成和解协议,经审查,认为和解为行为人自愿.合法,并且已履行或提供了担保。总而言之,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逮捕申请后,认为不符合逮捕条件的,可以作出不予批捕通知书。此通知书交给了办案民警,接到通知后应放行,不能再拘留。警察机关如有异议,可提起复议,要求检察院重新审查。

相关法条

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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