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犯罪记录的证明,可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派出所申请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一般包括行政违法记录和刑事记录两大内容,其中应包括行政违法记录。
对行政拘留、教养、强制隔离戒毒所等行政违法记录内容,刑事犯罪记录一般包括被判处管制、拘役、监禁、剥夺政治权利等刑事罪行的详细记录。
《公安派出所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规范》第八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公安派出所可以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1、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政审;
2、中国共产党组织吸收新党员政审;
3、公证机构依法办理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事项;
4、公民从事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以无相关违法犯罪记录为前提的职业;
5、省辖市以上公安机关认为确需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