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是指夫妻因分居而离婚的理由,
两个法定条件(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缺一不可,因此分居两年并不会自动离婚。
因客观原因造成夫妻因分居的,如夫妻俩分别在两个城市工作,没有同居的条件,这种夫妻分居的情形,不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即使夫妻分居时间满两年也不会判离婚。满足这两个法定条件需要具备两方面的证据,一是分居时感情不和的证据,二是时间持续满二年证据,二者缺一不可。最后,在离婚率居高不下的现代,很多夫妻都貌合神离,过着分居的生活。一些人不愿意主动提起离婚,都是在等着自动离婚。他们都在关注夫妻双方分居多久算自动离婚这一问题,但无论分居多久,都不能算自动离婚,婚姻来之不易,还是且行且珍惜。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