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前一方全款买房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在办理产权证时提供的结婚证和购房合同都可以证明是在婚前买的,不动产证只能办到个人名下。
2.婚前贷款买房属于个人婚前财产,一旦感情破裂,房屋属于婚前支付首付的一方,但需要在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对另一方做出财产补偿。
3.婚前公积金贷款买房,婚后用个人公积金还贷款,即使对方没有一起还贷,一旦感情破裂,房屋属于婚前支付首付款一方,但结婚后个人公积金也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结婚后的还贷和增值部分需要对对方的财产进行赔偿。
4.结婚后,单方父母赠送的房子,并且只写上自己孩子的名字就属于个人财产。
5.结婚后单方父母赠与的房子写上自己子女和子女配偶的名字,还是婚后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