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先约定离婚再处理财产分割,法律尊重当事人的自主意愿。离异后未满一年的,因反悔原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向法院提出撤诉请求,法院受理具有法律依据。离异后一年以上的,不得在财产分割协议上作出反悔。离异后对财产分割协议的反悔,关键在于如何确定双方在离婚时达成的分割协议中是否存在欺诈和胁迫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不实,或者故意隐瞒事实,引诱另一方做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为了使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遭受损失,或对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强迫对方做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可认定为胁迫行为。据此,当事人可以基于上述原因分析在财产分割中是否存在欺诈和胁迫行为。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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