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后仍在一起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两人在同居生活期间共同取得的收入和取得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自愿赠与他人的财物,可以比照赠与关系处理。在同居期间解除非法同居,为了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以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当不正当同居关系解除时,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重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给予适当照顾,或由对方一方给予一次性经济援助。法庭在对财产进行具体分割时,要充分照顾妇女、子女的利益,考虑到财产的实际情况及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根据法律规定,非法同居的双方互不享有继承权,而一方在同居期间死亡,如生前另一方依靠其扶养,并且自身缺乏劳动能力,或无生活来源,或另一方扶养多,则应根据彼此扶养的具体情况,让它的部分遗产得到合理分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民事诉讼证据有以下几种:
1、书证;
2、物证;
3、视听资料;
4、证人证言;
5、当事人的陈述;
6、鉴定结论;
7、勘验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