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异子女抚养费的支付问题,需综合考虑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离异后,不与子女同居的情况,依给付抚养费一方的收入状况分为: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一般可达每月总收入的20%-30%。抚养两个以上的孩子的比例可以适当增加,但一般不能超过月收入的50%。在此,“每月总收入”是指总工资,包括工资。奖金等等。这种情况可通过向法院申请调查令进行调查;
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参照1,按当年收入或该行业的年平均收入确定抚养费数目。
3.有特殊情况,如长期患病的儿童.或儿童残疾者,可适当增加。离异子女抚育费的给付方式,既可以一次性给付,也可以分期按期支付;对一方不履行给付义务,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离异子女抚育费给付期限:领取子女抚育费的截止日期为十八岁。
对于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可以停发抚育费,因为他们的劳动收入是主要生活来源,而且能够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事实上,离婚对于女性而言,在大多数情况下,她们将会选择去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归根结底,可能是由女人的性格决定了孩子跟随一个生活将更健康,但同时,另外,抚养费的数额是他们讨论的重点,而且一定要能满足孩子的需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