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父母协议父母通过平等和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相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而不会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应予以允许。然而,协议应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能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避免父母双方对子女利益造成损害,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程度等,如果协议对子女不利,则不应给予任何许可。
2.由人民法院裁定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许可时,应当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开始.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开始,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标准,依法作出判决。在父母离婚后,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即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包括本人的收入状况.子女的学习需求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等,计算抚养费金额,如需支付给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所以,在不同的家庭中,由于影响抚养费数额的具体情况不同,最终确定抚养费金额也不相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